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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团公司重要参股企业永新光学荣获 “第九届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”
发布时间:[2023/12/15 13:01:00] 浏览次数983

近日,浙江省政府印发了《关于表彰第九届省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的决定》(浙政发〔2023〕36号),集团公司重要参股企业——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荣获“第九届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”殊荣。

“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”是浙江省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奖项,该奖评选综合考虑企业的质量管理、技术创新、市场表现、社会责任等多方面因素,旨在表彰在质量、效率、创新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的企业,推动高质量发展。永新光学从98家企业中脱颖而出获此殊荣,不仅代表省政府、专家及业界对其多年深耕精密光学领域、坚持科技创新、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认可,也是永新光学自身持续发展能力的充分体现。

永新光学是显微科学仪器和光学传感领域的高科技企业,由著名侨商、香港“宁波帮”代表人物曹光彪创立,于2018年9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。公司曾多次参与国家重大工程和项目,承制的我国首台“太空显微实验仪”入驻中国空间站,为“嫦娥”工程制造了多款光学镜头,主导承担了“十三五”、“十四五”多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专项,为中国光学制造业作出了巨大贡献。

此次获评“第九届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”,永新光学表示将以本次获奖为新起点,坚持走质量提升之路,加强全面质量管理,推进质量变革、效率变革、动力变革,追求卓越,为浙江在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上勇当先行者、谱写新篇章贡献力量。